发文标题: 关于建立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09]2879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航局
发文时间: 2009-11-11
实施时间: 2009-11-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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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为适应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形势的变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合理疏导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对航空运输成本的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研究决定,将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由现行统一规定收取标准的方式,改为由航空公司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收取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燃油附加与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实行联动。
  (一)确定收取燃油附加依据的国内航空煤油基础价格。2004年国内航线运价改革,核定了现行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平均基准价和最大浮动幅度。2005年8月开始,对国内航空煤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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