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9]18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2
实施时间: 2009-11-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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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国税发[2009]131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补充实施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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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主要项目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