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开展个体工商户联合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发[2009]7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9-17
实施时间: 2009-10-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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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8年5月12日,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发出《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对个体工商户联合征管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国税函〔2008〕208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部分地区开展对个体工商业户联合征管试点工作。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对于加强税源控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征纳成本、改进纳税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省国税局、地税局研究决定,自2009年10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联合征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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