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税务工作人员在见义勇为和暴力抗税事件中牺牲、致残实施补助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3]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3-1-23
实施时间: 2003-1-23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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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促进税务系统两个文明建设,根据税务系统实际,总局制定了《税务工作人员在见义勇为和暴力抗税事件中牺牲、致残实施补助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望遵照执行。
  附件:
  税务工作人员在见义勇为和暴力抗税事件中牺牲、致残实施补助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国税务系统倡导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依法治税,营造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税务干部职工为捍卫国家税法尊严,坚决同各种偷、逃、骗、抗税分子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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