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营保险企业支付委托代办手续费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财商字[1992]17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2-6-1
实施时间: 1992-7-1
失效时间: 2008-1-3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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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营保险企业支付委托代办手续费管理暂行办法
1992年6月1日,财政部
  为加强国营保险企业支付委托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兼职?专职代办保险业务手续费(以下简称“代办手续费”)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代办手续费是支付给代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代办员的劳务费用?凡属下列代办保险业务,由保险企业支付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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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4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8-1-31
实施时间:200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