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09]115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9-24
实施时间: 2009-10-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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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
  为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业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现将个体工商业户以下行业个人所得税预征率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具体预征率: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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