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计[2002]5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9-19
实施时间: 2002-9-1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8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国税系统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1]643号),为加强预算资金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促进国税系统的廉政建设,结合我市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附件:1.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2.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成员名单
     3.天津市国家税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