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申报纸质资料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函[2009]9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0-14
实施时间: 2009-10-14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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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目前,我市网上申报方式已广泛推行,国地税信息共享平台已初步建立,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简化、规范纳税人纸质资料报送方式,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纳税申报资料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的申报期限,采用网上申报和软盘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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