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
发文文号: 津政发[2009]4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9-10-22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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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完善覆盖城镇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以及城乡统筹的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可转换的原则,建立人人享有社会保险的全民社会保险体系,现就调整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贯彻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一)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有条件的区县可在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资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二)增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的缴费档次。参保人员可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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