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财政行[2008]1006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11-14
实施时间: 2008-11-1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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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和浙江省财政厅有关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我局结合本市实际,重新修订了《宁波市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宁波市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并按照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级机关,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差旅费是指市级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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