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标字第315号
发文部门: 建设部
发文时间: 1992-5-27
实施时间: 1992-5-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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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建设部关于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1992年5月27日,建设部
  现将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79号《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通知中所列的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或收费办法凡规定由省级物价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请你们商请省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尽快制定,并请将办理结果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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