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税务代理行业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注字[2004]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4-5-9
实施时间: 2004-5-9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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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规范税收征管和税务代理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21号)精神,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既要与征管、计统(会)、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本地区的自查自纠工作,更要从税务代理行业的角度进行检查,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的效果和质量。为此,特就行业专项检查的重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业专项检查的重点及处理意见
  (一)从严查处以费抵税问题。事务所参与以费抵税,属于知法犯法,严重违背了依法代理和独立执业的基本原则。对有以费抵税行为的事务所,必须立即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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