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社会保障论坛获奖征文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函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6]124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6-12-22
实施时间: 2006-12-2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3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你部《关于中国社会保障论坛获奖征文颁发奖金办理免税的函》(劳社部〔2006〕237)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颁发给获奖征文的奖金不符合免税规定,因此,获奖人员的奖金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你部在颁发奖金时,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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