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涉案物价格鉴定管理条例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01-3-29
实施时间: 2001-7-1
法规类型: 价格评估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1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2001年3月29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涉案物价格鉴定行为,维护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涉案物价格鉴定,是指依法设立的价格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对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仲裁机构办理的各类案件的涉案物价值进行估算、鉴别和认定的活动。涉案物包括各种涉案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服务产品。
  第三条 市、区、县级市涉案物价格鉴定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涉案物价格鉴定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 市价格行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