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监考人员工作规则
发文文号: 财考[2001]1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1-8-13
实施时间: 2001-8-13
法规类型: CPA考试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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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监考人员在参加监考工作前应接受必要的监考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则》、《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本规则及相关工作规程等。
  一、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佩带统一制发的监考标志。
  二、监考人员应于每科考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考点。
  三、监考人员在每科考试开始前25分钟,到考点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后直接进入考场。
  四、监考人员应主动引导应考人员准时进入考场入座,查收禁止带入考场座位的物品,包括:书籍、笔记、带有文字的纸张、具备文字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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