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在会计决算工作中执行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统[2002]2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2-9-26
实施时间: 2002-9-26
法规类型: 年度会计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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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财务,最高人民检察院财务,各人民团体财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海、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最近新颁布了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对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94)进行了重新修订。为使会计决算报表的行业分类与国家标准衔接一致,确保信息口径可比,现决定,在2002年会计决算报表工作中开始采用新国家标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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