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主管人员和营业部门主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办发[2001]288号
发文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01-11-2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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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结算管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规范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现将《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主管人员和营业部门主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印发给你们,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主管人员和营业部门主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人民银行的会计财务和支付结算管理,规范会计主管人员和营业部门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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