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国库会计管理规定[试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资金清算业务处理手续[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2003]
发文文号: 银国库[2003]53号
发文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03-12-31
实施时间: 2003-12-31
法规类型: 其他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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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中心支行国库处:
  《国库会计管理规定(试行)》(银发[2002]302号,以下简称《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库资金清算业务处理手续(试行)》(银办发[2002]234号,以下简称《处理手续》)下发后,各级国库认真贯彻执行文件要求,不断加强国库会计工作管理,确保国库资金安全,有效地保障了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2.0版)的推广使用,促进了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在国库部门的开通运行,推进了国库会计核算新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但是,各地在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情况和问题。为此,总库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意见较集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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