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资发评价[2004]218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4-4-23
实施时间: 2004-4-23
法规类型: 企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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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中央企业:
  在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推动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2004年的重要工作部署。2003年8月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45号),明确中央企业及其境内全资、控股子企业应于2005年底前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并拟定了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计划安排。为有效推动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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