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4-3-18
实施时间: 2004-3-18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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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管理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为了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工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实际问题,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未参加2002、200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情况:
  (一)未参加2002或2003年任何一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须在2004年6月30日前补足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后,才能参加年检(见《通知》);
  (二)如果持证人员2002至2003连续两年未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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