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直属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体经济字[2002]2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文时间: 2002-7-3
实施时间: 2002-7-3
法规类型: 其他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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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建立公开、廉政、务实的财务管理体制和优质、安全、高效的会计运行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体育总局在京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和直属单位投资所办全资公司。
  第三条 会计集中核算由体育经济司负责具体管理和指导。
  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以下简称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总局系统的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第四条 会计集中核算必须坚持和遵循以下原则:
  (一)监控原则。坚持财务监督和会计制约环节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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