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新旧衔接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证监会计字[2007]8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1-23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有关衔接规定 证监会有关规定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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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期货经纪公司、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期货经纪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6]24号)的要求,期货经纪公司于2007年起全面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为了使新会计准则施行工作高效、稳妥地进行,保证会计信息和监管信息的质量,现就过渡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货经纪公司应按照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编制年报的相关规定编制2006年度报告,同时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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