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5-17
实施时间: 2007-5-17
法规类型: 有关衔接规定 证监会有关规定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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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2006年11月26日,我会下发了《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6]23号),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为保障新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银行应高度重视新会计准则的施行工作,及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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