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个[2009]22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0-20
实施时间: 2009-10-2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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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管理工作,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现对完税证明的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请依照执行。
  一、各局要充分认识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是优化地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精神,加强统一领导,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纳税服务。
  二、各局要进一步做好完税证明管理工作,对完税证明的领、存、发、用等工作环节进行规范化的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完税证明应比照《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税发〔199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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