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发[2009]13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0-21
实施时间: 2009-10-2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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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厦门):
  为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监管工作,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度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年检时间
  2009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年检年度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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