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结售汇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进出银财发[2001]272号
发文部门: 中国进出口银行
发文时间: 2001-8-10
实施时间: 2001-8-10
法规类型: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9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部、室、各代表处、总行营业部筹建组、上海分行筹建组:
  现将《中国进出口银行结售汇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中国进出口银行结售汇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中国进出口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的有关结汇、售汇及付汇的管理规定以及《中国进出口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我行办理的结汇、售汇及付汇业务。
  三、会计核算遵照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章 会计科目设置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