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税[2008]4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3
实施时间: 2008-7-3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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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广西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生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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