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02年度审计、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人事部
发文时间: 2002-12-18
实施时间: 2002-12-18
法规类型: 考试相关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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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
  根据2002年度审计专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分别与审计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现就2002年度审计专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初级资格:综合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均为55分。
  审计师资格:综合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均为55分。
  上述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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