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社会保险审计检查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劳社厅发[2002]4号
发文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02-5-23
实施时间: 2002-5-23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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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一些地区发放《社会保险审计检查证》(以下简称《检查证》)过程中,存在发放范围过宽、申领人员过多、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影响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和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工作的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完善《检查证》发放办法,规范申领工作程序,切实管好用好基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证》发放对象
  《检查证》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人员从事检查工作的专用证件,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人员均可申领《检查证》。
  二、《检查证》发放程序
  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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