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财政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国有大中型企业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09]1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9-8
实施时间: 2009-9-8
法规类型: 地方性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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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
  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新企业会计准则,已在上市公司等企业平稳有效运行。日前,财政部提出要从2009年起,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所有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新准则的目标。现结合具体情况,就我市国有大中型企业贯彻落实新企业会计准则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力争3年内在我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全面实行新准则
2009年选定3-5户基础较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率先实行新准则,同时,鼓励和督促其他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施新准则;在总结一年经验的基础上,自2010年逐步扩大实施范围;至2011年力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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