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企所[2009]1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9-24
实施时间: 2009-9-24
失效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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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市国税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征收局、第一、第二稽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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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九条因如下原因停止执行:
标题: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津地税企所[2010]3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3-24
实施时间:2010-3-24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津地税企所[2010]5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7-28
实施时间: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