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欠税公告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黔国税征便函[2005]11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9-23
实施时间: 2005-9-2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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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征管科(处):
  为了规范我省各级国税机关欠税公告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欠税公告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应严格按照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中欠税范围、内容、权限、形式等规定进行欠税公告。
  二、公告地点:(一)属县级税务局公告的,在县级所在地办税服务厅公告;(二)属地(市)级税务局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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