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再就业优惠证〉管理推进再就业税收政策落实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国税发[2005]84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劳动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5-5-31
实施时间: 2005-5-31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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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再就业优惠证〉管理推进再就业税收政策落实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市、州、地、县(市、特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每季终了后10日内将本季《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情况以电子、纸质文件等形式通报同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二、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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