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国税发[2004]119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8-23
实施时间: 2004-8-23
失效时间: 2009-2-25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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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57号)文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各地国、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意义,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共同协商,积极创造条件,为稳步推进这项工作奠定基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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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黔地税发[2009]22号
发文部门: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2-25
实施时间:200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