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报送《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便[2009]5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9-7-30
实施时间: 2009-7-30
法规类型: 小企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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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小企业会计制度》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实施以来,总体执行情况良好。2009年7月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了进一步总结《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借鉴国际惯例,制定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请组织调研《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本地区的执行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09年8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会计司。现将有关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地区符合哪些条件的企业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这些界定标准是否合理?如不合理,你们认为应如何调整?
  二、本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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