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国税发[2006]138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14
实施时间: 2006-8-14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301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评估工作,省局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纳税评估业务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强化培训。纳税评估是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税源管理的主要抓手和中心环节。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抓好《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纳税评估业务规程(试行)》及纳税评估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纳税评估的有效方法,按照人机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好纳税评估工作。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加强对纳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