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国资委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资厅发人事[2004]55号
发文部门: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04-12-14
实施时间: 2004-12-14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准则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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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资委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资委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委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9]20号)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审办发[2001]7号),以及干部管理、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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