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涉外税务审计规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0]26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0-4-24
实施时间: 2000-4-24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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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全面贯彻全国涉外税务工作会议的精神,积极做好2000年《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试点工作,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涉外税务审计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第29号)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规程》重要性的认识
  1999年4月总局下发《规程》,通过宣传、培训和试点,各地对《规程》的重要性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将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形势发展,税收工作将面临严峻的挑战。税务审计是税收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规程》的实施,是提高税务审计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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