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污收费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环控发[2000]5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时间: 2000-9-22
实施时间: 2000-9-22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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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2000年1月,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紧急通知》(环发(2000)11号),要求对1998年以来排污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财务自查,对不及时将排污费解缴入库、私设小金库、挪用、乱支排污费的,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并将自查结果请于2000年3月31日前报我局。
  最近,国家审计署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对国家重点考核的46个重点城市的排污费征收、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突出的问题,一是部分城市排污收费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问题比较严重,只征收应征排污费的20%部分,采取虚收虚返、垫资倒流、边收边返等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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