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转发《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经审办字[2005]1号
发文部门: 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05-4-15
实施时间: 2005-4-15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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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组织部、监察厅(局)、人事厅(局)、审计厅(局):
  现将安徽省纪委、组织部、人民检察院、监察厅、人事厅及审计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办法(试行)》(皖审发[2005]20号)转发给你们,供在工作中参考。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监察厅、人事厅、审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皖审发[2005]第20号
  2005年3月25日
各市纪委、组织部、检察院、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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