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执行税收协定和个人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5]6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2-23
实施时间: 2005-2-2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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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执行税收协定和个人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97号),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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