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电子汇划业务集中汇划会计核算手续
发文文号: 建总发[2000]85号
发文部门: 中国建设银行
发文时间: 2000-8-17
实施时间: 2000-8-17
法规类型: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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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满足汇划业务联网传输后会计核算的需要,规范我行电子汇划业务会计处理,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核算基本规定及会计核算手续(试行)》、《中国建设银行资金清算业务会计核算处理手续(试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电子汇划业务联网传输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核算手续。
  第一章 基本规定
  一、实行集中汇划的行,须在城综网内设立集中汇划点,集中办理城综网内各汇划网点汇款信息的发送、接收、编(核)押、查询、查复、集中入账、退汇、转汇以及汇差清算等业务。集中汇划点一般应设在城综网后台,内设主管、录入、复核、编(核)押等岗位。
  集中汇划点只能生成和录入已有汇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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