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粤价函[2008]56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8-8-29
实施时间: 2008-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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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质监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函》(粤质监财函[2006]507号)悉。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函复如下:
  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08年9月1日起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劳动局《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和审查发证收费标准的通知》(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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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