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税收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5]148号
发文部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文时间: 1995-8-15
实施时间: 1995-8-15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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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外贸中心,各总公司,各工贸公司: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税收检查的通知》(国税发(1995)148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你地区(公司)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展出口退税检查。同时,结合我部今年7月18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出口退税自查工作深入进行反骗税斗争的通知》((1995)外经贸计财发第438号),进一步督促所属企业,认真进行自查,并于8月31日前,将你地区(公司)出口退税自查情况及处理结果上报我部(计财司)。
  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税收检查的通知
  国税发[1995]第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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