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社字[1996]17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6-11-18
实施时间: 1997-1-1
失效时间: 1999-11-19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6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经办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委等四部委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16号)精神,制定《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我部。
  附件: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体改委,劳动部,卫生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劳动厅(局)。附件: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9]5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9-11-19
实施时间:1999-11-19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