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国税函[2007]323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26
实施时间: 2007-11-26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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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实施涉税事项简并工作
  总局本次对国税系统征管业务中纳税人依申请程序所报送的资料进行了全面清理,内容涉及流转税、所得税、国际税收、进出口税收、法规、征管等六个业务部门要求纳税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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