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使用《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黔国税函[2008]138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30
实施时间: 2008-5-3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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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州、地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交通银行贵阳分行,贵阳市商业银行,遵义市商业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省邮政储汇局: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代收费业务使用税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国税发[2007]174号)发出后,各银行省分行反映近期启用《银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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