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卷筒式普通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国税函[2008]229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8-14
实施时间: 2008-8-1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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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2007年9月起,省局在遵义市部分超市、商场、药店试点推行了卷筒式普通发票。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发票开具日趋规范,经营者、消费者用票索票意识不断增强,试点单位税收收入大幅增长,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强化对商品批发零售行业的税源监控,改变商品批发零售中普遍存在的不索票、不开票、以小票换发票的现状,逐步养成逐笔开具发票的良好习惯,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收流失,省局决定,在全省推行卷筒式普通发票。现就推行中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推行范围
  2008年在使用收款机收款的各大超市、商场、医药等商业批发零售行业的增值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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