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货物有关出口退税申报审核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函[2006]75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6
实施时间: 2006-12-6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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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货物有关出口退税申报审核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6]10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具体情况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审核系统升级相关工作及技术支持:我区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省级集中数据库平台已完成服务器端和数据库的6.1版升级。出口退税审核系统6.1版客户端的相关软件已放置在区局通讯服务器87.16.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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