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函[2006]54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25
实施时间: 2006-8-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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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对全区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会议中各地提出的问题,经研究,现明确通知如下:
  一、关于一机多票系统推行范围的确定
  总局方案确定的推行方案为:(一)原则上已经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全部推行一机多票系统;(二)商业零售企业、经销水、电、气、暖的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一机多票系统;(三)新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直接推行一机多票系统。
  因此,对经销水、电、气等商业网点较多的企业,如决定不使用一机多票系统的,在未使用税控收款机前,可在销售网点对零售部分使用百位以下(含百位)的手写版普通发票,属批发销售的到总部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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